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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慧寺历史揭秘

定慧寺历史揭秘

奔泻而来的长江,突遇黄草峡阳关天险,万流顿成一束,在凤山脚下形成平缓开敞的回水沱和宽阔平坦的河沙坝。

在黄草峡阳关天险上游不远处,蜿蜒曲折的龙溪河和飞瀑成串的桃花溪,清波荡漾,缓缓而流,在相距只有一公里的地方,静静汇入长江。

于是,在龙溪河与桃花溪之间,形成一个柳叶形的狭长半岛。半岛山峦起伏,树林葱茏,仿佛盘曲奔跃的青龙,人称青龙岭,与正对的凤山形成龙凤呈祥之势。

青龙岭的最高处,山峰高耸,下瞰长江,远远望去,俨然青龙张口,饮水于长江之中,于是名为青龙嘴。青龙嘴的悬崖峭壁之下,一条斜长的岩石,直端端插入江水之中,称为龙石梁,形成了“龙舌舔水夜月斜”的胜概。

定慧寺,就高踞于青龙岭的最高处青龙嘴上,观江涛而息心涛,闻天风而畅禅风,定心而发慧,弘法以济世,成为名冠长寿、闻于巴渝的佛教圣地。

虽然,人们对定慧寺耳熟能详,对定慧鸣钟更是津津乐道,然而,由于年代邈远,史籍乏载,定慧寺因何而建,何时创始,有何故事,如何变迁等,人们已经无从知晓,时常引为憾事。为此,本文拟于各种史籍之原始记载的梳理之中,去接通一条时光隧道,让人们了解定慧寺的前世今生。

定慧寺与柳宗元

定慧寺,旧名定慧院。大致以明朝初年为界,之前叫定慧院,后来叫定慧寺。按照佛教寺院的规制,院本是寺的局部,故称院的寺庙,一般比称寺的寺庙规模稍小。名称从定慧院到定慧寺,似乎与寺庙的规模扩大有关。

人们很难想象,长寿定慧寺的兴建,会与唐代鼎鼎大名的文学家柳宗元有某种联系。

柳宗元(公元773—819年),生活于中唐时代,位居中国唐宋散文八大家之列,与韩愈并称“韩柳”。因官终柳州刺史,又称“柳柳州”。唐宪宗元和十年(公元815年)初,因参与王叔文永贞革新而被贬为永州司马达十年之久的柳宗元,再次受到排挤,被贬为广西柳州刺史。

柳宗元到任后,发现当地百姓有病不医而迷信鬼神、巫术,滥杀禽畜,致使人口减少,田地荒芜,禽畜难以繁殖。柳宗元在《柳州复大云寺记》中有这样的记述:

病且忧,则聚巫师,用鸡卜。始则杀小牲;不可,则杀中牲;又不可,则杀大牲;而又不可,则诀亲戚饬死事,曰“神不置我矣”,因不食,蔽面死。以故户易耗,田易荒,而畜字不孳。董之礼则顽,束之刑则逃。唯浮图事神而语大,可因而入焉,有以佐教化。

针对这种愚昧落后的习俗,柳宗元主持修复了被焚毁约百年的大云佛寺,利用佛教戒杀的主张和讲究大中之道的教义,引导百姓去掉滥杀牲口的陋习,结果,“人始复去鬼息杀,而务趣于仁爱。”

虽然,这是以佛教替代原始宗教的教化手段,但佛教的教化绝不像原始宗教那么愚昧无知,对当时的经济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
当时的长寿,名叫乐温,也有柳州这种信鬼不信医的陋习和引起的相同社会问题。长寿的地方官,为此很是犯愁,但又不知所措。正是受到柳宗元治理柳州的启发,长寿才以兴建定慧院为契机,实行了一场“以佛易鬼”的移风易俗。

晁公遡《定慧院记》,对定慧院兴建的缘由做了明确记载:

硖中之郡,十有三晋尚鬼而淫祀。若施与黔其尤焉。而涪于二邦为近,故其俗延及于外之属邑,乐温亦然。有疾则谢医却药,召巫师刲羊豕以请于神,甚者用人为牲以祭,不可,则云神所谴,弗置也,即卧不食,俟期以死。世祖传为常,不之怪,而吏亦不能禁。是以一方大蒙其害,民用鲜少,生字不蕃,长吏以下惧焉,夙夜思念所以佐天子理元元之意。因见唐柳州其俗大抵类此,赖刺史柳宗元至,知其民顽,难以训告,因修郡之大云佛祠,设浮图氏之法以竦动之,由是其俗去鬼息杀而稍迁焉。意者浮图氏之法,果可以佐教化也。

原来,长寿老百姓有病则信奉鬼神,“谢医却药”,这种陋习与柳州相比,有过之而无不及。不仅盛行滥杀牲畜之风,而且“用人为牲以祭”,以致当地“大蒙其害,民用鲜少,生字不蕃”。在今天看来,这种陋习可以说愚昧至极,简直不可思议,但在当时的长寿,却十分盛行,屡禁不止。

柳宗元“因修郡之大云佛祠”而使柳州民风一变,给长寿的地方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,于是长寿也效法柳州的做法,采取“以佛易鬼”的有效措施,兴建寺庙,用佛教的义理来教化民众,移风易俗,推进社会进步。

因受柳宗元的启发,兴寺庙以疗人心,借教化而正风俗,这就是定慧寺兴建的历史因缘。

曾经的律宗寺庙

人所共知,很长时间以来,定慧寺是传承禅宗的寺庙。可是,南宋之前,定慧寺却是一个传承律宗的寺庙。

揭示出这段历史的人,是宋代著名文学家晁公遡。南宋孝宗淳熙二年(公元1175年),由中原避难南下、客居夔州路涪州(今重庆市涪陵区)的晁公遡,因事来到时名乐温的长寿,写下了《定慧院记》一文。文中交待:“今乐温有浮图祠曰定慧,其见以律自名。”

佛教传入中国后,与中国固有的文化特别是道家文化融合,开始演绎为中国化的佛教。从初唐到盛唐,逐渐形成三论宗(又名法性宗)、瑜伽宗(又名法相宗)、天台宗、贤首宗(又名华严宗)、禅宗、净土宗、律宗、密宗(又名真言宗),即通常所说的性、相、台、贤、禅、净、律、密八大宗派。

律宗,主要是学习和研究戒律的,由道宣律师(公元596—667年)创立于西安终南山的净业寺。道宣认为,小乘佛教的《四分律》最适合中国国情,遂以大乘教义来解释小乘律典,明其戒体,立其戒相,使律藏得以一统,并为佛教徒生活奠定了规约仪范。就戒条戒相说,有五戒、十戒、具足戒之分。五戒是出家、在家弟子共持的戒;十戒、具足戒是出家弟子的戒。律宗,是讲究修身做人的宗派。如太虚大师所说:“仰止唯佛陀,完成在人格;人成即佛成,是名真现实。”律宗的观点,人格完成了才能成佛。修身完成了,才能进一步开发内心的光明智慧,而证悟最高的真理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“以戒生定,以定发慧”。这是律宗给予人们的指示,因而也有“修身律”之说。

作为一个重要的佛教宗派,历史上律宗的高僧大德代不乏人。除了唐朝的道宣律师、秀律师,宋朝的允堪律师、元照律师之外,唐朝书僧怀素、东渡日本的鉴真大师,明末的云栖袾宏、蕅益智旭,民国初年的弘一法师,都是精研律宗的著名佛学领袖。

唐朝以来的巴蜀地区,是律宗重要的传播区域。隋朝末年战乱、安史之乱、唐末五代战乱,北方人士纷纷逃往相对安定的巴蜀避难,给巴蜀地区的佛教繁荣创造了绝好机遇。唐代著名的高僧玄奘,于唐高祖武德五年(公元622年)年满二十之时,在成都受具足戒,并坐夏学律,研究律学,“五篇七聚之宗,一遍斯得”。玄奘的弟子怀素,不仅以书法狂草出名,而且开创了新的律学,后人称为东塔学,成为中国律宗三大门派之一。怀素晚年,就居住于四川成都的宝国寺。被胡适喻为“中国最伟大的禅师”的唐代著名禅师马祖道一(公元709—788年),虽然出生于成都什邡,却受具足戒于渝州(今重庆市)圆律师。从中可以看出,唐朝时期的巴蜀,律宗的发达程度确实非同一般。

宋代,律宗有了新的发展。宋代佛教,诸宗融合,倡导禅净合一、净律合一,且佛教戒律出现儒学伦理化倾向。宋真宗赐太平兴国寺“奉先甘露戒坛”的匾额,并立甘露戒坛。随后命天下各寺,广置戒坛,在京师和各路设置戒坛七十二座。在南方,戒坛也兴盛进来。北宋中期以后,律宗的首善之地在汴梁(开封),但律学事实上的中心仍然在南方的吴越钱塘一带,巴蜀地区的律宗也十分发达。如著名的柳律师,持律苦行,就居于重庆开县的大觉寺。

唐宋时期,巴蜀地区确为律宗的重要传播区域,南宋之前,长寿定慧寺修行律宗,看来不是个别现象,而应当是巴蜀地区律宗发达的众多例证之一。

律改禅的大变革

南宋孝宗淳熙元年(公元1174年),定慧寺发生了有史以来的一件大事:革律改禅。从此,定慧寺从弘扬律宗改为传承禅宗。

关于这次重大变革,历代《长寿县志》只字未提,仿佛压根就没有发生过此事。对此,晁公遡《嵩山集》卷五十《定慧院记》,有这样一段记述:

用此以却四方之士,而保其环庐之田,以庇其室,至于长子孙而袭居焉,非徒不能化其民而又甚之也。异时尝见东南持禅那者,为严不与律等。今若易律而禅,求具名德者,令说法齐众以表率之,其于佐教化者宜易也,而涪之民当有劝焉。于是上之即位十二年,郡守得请于朝,命吉祥寺僧了鉴统其徒。

这段十分珍稀的文字,讲述了三层意思。

一则,批评定慧寺借修行戒律标榜自己,有意用严苛戒律把众多信众拒之门外,而寺庙保有众多田产,僧侣因拥有财产而娶妻生子,并子子孙孙继承庙产。这种做法,不仅没有发挥寺庙教化民众的作用,而且比不教化民众反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二则,称赞长江中下游一带修行禅宗的寺庙,戒律没有律宗那么严苛,因而参与修持者更多。如果将定慧寺革律改禅,延请道德高尚、精通佛典的住持其间,让其向大众说法,并从行动上率先垂范,这就很容易起到辅佐国家教化民众的作用,对于长寿的民众而言,肯定会有很好的鼓励作用。

三则,定慧寺革律改禅的建议,得到时任涪州知州的赞同,并上奏朝廷,最终获得宋孝宗的朱批,于是从淳熙元年(公元1174年)起,定慧寺由律改禅,并指定吉祥寺住持了鉴禅师,统管定慧寺的僧人,接管定慧寺的佛教事务。

定慧寺的律改禅,并非一个偶然事件,其实是唐末以来禅律相分、禅律相攻、革律为禅这一历史大趋势的一个缩影。

中国禅宗的创立,是中国佛教史上一次伟大的革命。唐初佛教虽然号称八大宗派,但武宗会昌五年(公元845年)灭佛后,真正最有生命力的是禅宗。禅宗从菩提达摩滥觞,到唐初因六祖慧能大师而最终创立,于是凭借“一切众生皆有佛性”的佛性观,“无相戒”的戒律论,“不立文字、教外别传、直指人心、见性成佛”的顿悟法,其学说之诱人,赢得了众多信众的拥戴,其声势之浩大,很快演化为五宗七家,成为佛教中国化的标志,占据了中国佛教的主流。

律之为用,禅教共持,修行不同,取舍各异,而禅者对传统戒律的态度和认识,与律师的主张迥异。在禅宗看来,佛教戒律不是修禅者必要的或根本的制度,没有必要实行那么严苛的仪轨,这就逐渐形成“禅律相分”的格局。

到了宋代,禅者往往强调直取佛境,直了成佛,“禅律相分”的思想更为突出,转而发展为“禅律相攻”,即在戒律思想和持守理念上的相互攻讦抵制。最终,上升为“革律为禅”,即在寺庙资源的争夺上,禅宗日趋占据上风,把众多律院改为禅院。

继晚唐五代而后,宋代的禅宗已经完全成为中国佛教的主流。支持定慧寺“革律改禅”的宋孝宗赵眘(音shèn),不仅是禅宗的信仰者,更是禅宗的庇护者。

定慧寺的由律改禅,是大趋势的直接产物,是中国佛教发展历史的必然结果。这次变革,对定慧寺的发展,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。

厚重的千年古刹

关于定慧寺的创建时间,历代《长寿县志》均有准确的记载。

迄今最古老的长寿史志明朝成化《重庆府志·长寿县》记载:

定慧寺,在县东一里,宋绍兴间建,洪武间重修。

康熙五十三年《长寿县志》载:

定慧寺,治东。宋绍兴中建,明洪武中重修。甲申之乱毁,康熙七年重建。

光绪元年《长寿县志》载:

定慧寺,县东南五里,宋绍兴中建,明洪武时重修。

这三则记载,均言定慧寺始建于南宋高宗之绍兴年间。

历代《长寿县志》关于定慧寺创建时间的记载,不仅影响了长寿,而且也影响了全国。

《大明一统志》卷六十九载:

定慧寺,在长寿县治东,宋绍兴间建,俱本朝洪武间重修。

清嘉庆《大清一统志》卷三百八十八载:

定慧寺,在长寿县东,宋绍兴中建。

清雍正《四川通志》卷二十八载:

定慧寺,在(长寿)县东,宋绍兴中建,明洪武间重修。

因为这些颇具权威性的记载,在很多人看来,定慧寺创建于南宋绍兴年间(公元1131—1162年),已经是不可更改的定论。

然而,新近发现的证据,不能不让人对这个众口一词的结论提出质疑:定慧寺创立的时间,应当在南宋之前。

这个证据,就是晁公遡的《定慧院记》。该文在记述南宋淳熙元年(公元1174年)宋孝宗下诏同意定慧寺革律改禅、由吉祥寺住持了鉴接管定慧寺时,还有这样一段文字:

越明年,而寺之榱桷板槛之腐挠者,盖甓级砖之夷圮者,鉴皆易治之,其宇日以严饬,其俗有革于旧。

可见,了鉴在接管定慧寺革律改禅的同时,用了大约一年时间,对定慧寺进行了一次大维修,对已经毁坏的设施设备进行了翻修整治,并大力弘扬禅宗的宗风,广泛吸纳信众,庙宇为之一新,修行律宗时的弊病,也随之革除。

既然,定慧寺“榱桷板槛之腐挠者,盖甓级砖之夷圮者”,经过一年之久才得以修复,则说明定慧寺毁损的严重程度,一定是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累积。如果定慧寺始建于绍兴年间(公元1131—1162年),到淳熙元年(公元1174年)长不过40年,短则10多年,断不至于毁损到这么严重的程度。

那么,定慧寺的始建时间,是否可能在宋室南渡之前呢?

从晁公遡《定慧院记》关于定慧寺始建直接受柳宗元治理柳州之启示的记载看,定慧寺的始建时间,应该离唐宪宗元和十四年(公元819年)柳宗元病逝于柳州不会太久。南宋绍兴年间(公元1131—1162年)距柳宗元辞世已经长达300多年,与定慧寺始建受柳宗元启发的情形,显得不够契合。

到南宋淳熙元年(公元1174年)定慧寺革律改禅为止,定慧寺修行律宗的时间应该相当长久。晁公遡《定慧院记》记载定慧寺的律宗僧侣“保其环庐之田,以庇其室,至于长子孙而袭居焉”,说明定慧寺的僧侣,受宋朝僧侣可以结婚生子习俗的影响很大,寺庙财产实行长子长孙继承制,已经实行了相当长的时间段。

从中国佛教历史看,律宗有寺庙,显然早于禅宗。禅宗创立初期约250年间,禅僧居无定所,有的穴居野外,有的寄住律寺。唐德宗、宪宗时,马祖道一的弟子百丈怀海始建禅居,因为当时江西洪州百丈山禅客云集,百丈怀海不得不专立禅院。《景德传灯录》卷六有这样一段记载:“百丈大智禅师,以禅宗肇自少室,至曹溪以来,多居律寺,虽列别院,然于说法住持,未合规度,故常尔介怀。于是创意,别立禅居。”

唐宋时期,巴蜀地区是律宗的发达之地。长寿地处交通大动脉长江之滨,是西蜀到东川、江南到巴蜀的必经之地,文化发展往往得风气之先,定慧寺成为巴蜀地区的早期律宗寺庙,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。

综合各种因素,定慧寺的创始时间,应该在晚唐到北宋之间,至今应当在1000年左右,称之千年古刹,当属名符其实。

习仪朝贺之所

作为宗教场所,定慧寺的主要功能当然是宗教活动,但并不尽然。康熙五十三年《长寿县志·寺观》在记述定慧寺时,特别记下了一句话:“为本县习仪朝贺之所。”

习仪朝贺,究竟何指?对于定慧寺而言,意味着什么?简单地讲,习仪,是学习训练礼仪;朝贺,指各种朝拜庆贺活动。习仪朝贺,是指为完成各种朝拜庆贺活动而学习练习相应的礼仪。

中国是一个重礼的国度,各种朝拜庆贺,都必须有相应的礼仪。礼仪是朝贺的仪式,朝贺是礼仪的归依。朝贺,其实是一种政治活动,表现的是臣民、下级对皇权和上级的服从敬重,反映的是一种政治伦理,对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,它加强了中央政权的凝聚力,极大地巩固了社会统治秩序。

中国的朝贺制度起源甚早。相传,尧舜时已有外族来朝。殷商时期,朝贡制度渐具雏形。周初,形成了以五服制为标志的朝贡义务制度。到秦始皇时,首次使用“朝贺”二字,规定“朝贺皆自十月朔”。

汉代,朝贺制度趋于成型,并制定了相应的朝贺礼仪,对朝贺过程中的言行举止,都有明确的规定。晋代,节日朝贺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,仪式比汉代更为复杂。

开元十七年,唐玄宗首开将皇帝诞辰列为节日的先例,此后,唐代皇帝基本都会在生辰这一天接受群臣朝贺。以皇帝生日为节日,行朝贺礼,是节日朝贺制度的重大进展,标志着节日朝贺制度已基本成熟。

宋元时期,节日朝贺制度得到继续发展。

明朝,朝贺制度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,达到高度完备阶段。开国君主朱元璋非常重视礼乐制度,“首开礼、乐二局”。独创了圣贤后裔朝贺制度,并用宾礼相待,体现出明朝尊儒崇教的治国思想。朝贺礼仪有了丰富和提升,洪武时制定了配套的朝贺乐、朝贺表笺式和大宴仪。

清朝继承了明朝以来的朝贺制度,到了晚清才逐渐衰落下去。

古代的朝贺活动,有中央和地方之分。中央以皇帝接受朝贺为核心,活动主要有大朝会、大宴会和赏赐;地方上王国、司府州县包括藩属国,都有相应的庆祝活动。

朝拜庆贺活动离不开礼仪。为确保朝贺活动的庄严隆重,必须配套相应的礼仪,于是,学习训练朝贺礼仪,成为提升政治修养、适应政治生活的必修课。以明朝为例,明初洪武年间,在南京朝天宫内建有习仪亭,作为三大节(春节、冬至、皇帝诞辰)前文武百官演习朝拜礼仪的场所,有时也作为官僚子弟袭封前学习朝观礼仪的地方。除了京城有习仪场所外,各个地方也有相应的习仪场所。如陕西安康的报国寺,就是“昔人朝贺习仪之所。”

定慧寺被确定“为本县习仪朝贺之所”,可见其已经具备了某种政治属性,其社会地位之高,远非长寿其它寺庙可以比肩。

长寿佛教的中枢

作为千年古刹,定慧寺不仅历史悠久,而且历来是长寿佛教管理中枢的所在地,其地位之显要不言而喻。

明朝成化《重庆府志·长寿县》,在记述洪武年间(公元1368—1398年)重修定慧寺时,特别提到“僧会司在焉。”

僧会司,是掌管一县僧尼事务的官设机构,相当于今天的宗教事务局或佛教协会。设僧会一人,选拔精通佛典、戒行端洁者为之,作为管理一县僧尼事务的僧官。

随着佛教传入中国,并深刻影响中国的社会生活,国家开始设置专门机构管理佛教事务。

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执政时,发生了中国第一次毁佛法难,继立的文成帝则于兴安元年(公元452年)下诏复兴佛教,同时设置监福曹为中央僧官机构,成为中国第一个掌管佛教的专门机构。后改为昭玄寺,统摄诸州的沙门曹与州统、郡统、县统等,并裁决杀人罪以下之僧尼罪犯。

南朝则设僧正、僧主、法主等僧官。隋代改昭玄寺为崇玄署,唐代仍设崇玄署。后改高左右街大功德使、左右街僧录司。宋代鸿胪寺所属有左、右街僧录司,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。

明朝洪武十五年(公元1382年),始置僧录司,掌释教之事。各直省府属置僧纲司,设僧正一人;县属置僧会司,设僧会一人,各掌其属释教之事。由此看来,长寿定慧寺的僧会司,设置时间为明朝初期的洪武十五年。

清朝的佛教政策几乎完全继承明代,并仿照明代僧官制度,在京设立僧录司,所有僧官都经礼部考选,吏部委任。各州府县僧官,则由各省布政司遴选,报送礼部受职。所有僧官的职别名称,都和明代无异。

建立民国后,中国佛教总会于1912年4月在上海成立,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自主的佛教组织开始登上历史舞台。主要领导人有敬安、欧阳渐、谢元量等。中国佛教总会提出了“保护寺产、振兴佛教”的口号,并得到南京临时政府的承认。袁世凯以大总统教令形式,颁布《中国佛教总会章程》,并出版《佛教日报》。

随后,各个地方也相继成立了自主的佛教组织。民国二年(1913年),长寿县佛教会成立,设立于定慧寺。据民国三十三年(1944年)《长寿县志》记载,当时长寿有佛教寺庙240座,庙产田土2741.5亩,和尚1158人,尼姑434人。寺庙和僧尼总数,在重庆居于前列。后来,长寿县佛教会迁移到城内的石佛寺,再迁至北真观,最后迁移到菩提山的金容寺(菩提寺)。

可见,从明朝洪武十五年(公元1382年)在定慧寺设立僧会司,到民国二年(1913年)在定慧寺设立长寿县佛教会,至少有500多年时间,定慧寺都是长寿佛教事务的管理中心,承担着长寿佛教发展与管理的重要职能,对长寿佛教事业发展功不可没,堪称长寿第一寺。

定慧寺之所以在至少长达500多年时间里,成为长寿佛教的中枢,与定慧寺的悠久历史和特殊位置,可以说密不可分。既是千年古刹,又是习仪朝贺场所,特别是扼守长江门户,与长寿老县城和商业中心河街只有一溪之隔,定慧寺的这些综合优势,周边的西崖寺、吉祥寺,都是不可比拟的。后来,随着长寿县城由河街迁到凤山,河街的行政、商业功能受到削弱,定慧寺的佛教中枢作用才随之减弱。

庙产兴学的冲击

从以佛代鬼与律宗修行,到绍兴改禅与寺院大修,从宋蒙之战与洪武重修,到甲申之乱与康熙重建,回顾定慧寺的千年历程,可以说历经沧桑。

目前保留下来的定慧寺,主体建筑乃清朝康熙七年(公元1668年)重建,迄今已经接近350年历史。

几乎从民国建立不久起,定慧寺就从香火兴旺而变得日渐冷清。今天的定慧寺,更是山门损毁,殿宇倾颓,门窗破旧,佛像剥落,匾联残缺,碑碣乱横,香火不再,钟鼓久绝,荒草苔藓满地,民居错杂其间,全无庄严气象,只有冷清萧条,令人不禁嘘唏,顿生兴废之叹。

作为长寿佛教中枢的千年古刹定慧寺,到底何以沦落至此?

原来,清末民初的两次“庙产兴学”风潮,是导致定慧寺由盛转衰的直接原因。

所谓“庙产兴学”,是清末民初形成的勒令僧人还俗、用寺庙产业办学的风潮。清末民初之际,由于部分知识分子及政府官员对佛教缺乏了解,以及土豪劣绅等野心分子觊觎庙产,乃借兴办新学之名,行吞并寺产之实,造成寺庙财产被损毁、侵占,僧尼被勒令还俗等迫害佛教的不良后果。

第一次“庙产兴学”风潮,以1898年清朝湖广总督张之洞的《劝学篇》为标志。

甲午战争失败后,割地赔款,国事日非。为了抵御列强,必须改造教育体系以增强国力,天下需设学堂约万数,但朝廷无此财力。于是,张之洞作《劝学篇》,并上奏朝廷,提出寺庙“其物业由布施而来。若改作学堂,则屋宇、田产悉具。此亦权宜而简易之策也。”张之洞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步骤:一县的寺观,取十之七以改学堂,留十之三以处僧道;改为学堂之田产,学堂用七,僧道仍食其三。在张之洞上《劝学篇》之前一个多月,康有为也向光绪帝建议,把佛寺和道观改建成现代学校。1898年7月10日,光绪皇帝下旨各地,除用于祭祖仪式之外,寺庙悉数改成学堂。这道圣旨,在一些地方得到迅速执行。

第二次“庙产兴学”风潮,以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的“庙产兴学促进会”和内政部长薛笃弼主持制定的《寺庙管理条例》二十一条为标志。

1928年5月,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教育会议上,领衔发表《庙产兴学运动宣言》,主张“打倒一切罪恶之本的特殊阶级僧阀;解放在僧阀之下受苦的僧众;没收僧阀所有的庙产,以此充作教育事业经费。”这项议案不仅赢得与会者的赞同,而且得到内政部长薛笃弼的首肯。1929年 1月25日,内政部公布了《寺庙管理条例》二十一条,庙产兴学风潮有了政府的法令依据。1930年12月,邰爽秋成立“庙产兴学促进会”,再次煽动在全国范围内没收寺院财产。

与此同时,许多人将反迷信与反佛教简单地等同起来。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四川、广东、贵州、察哈尔、陕西、甘肃等地皆兴起了一股没收寺产的浪潮。

当时,新学堂的办理成效与地方官员的政绩相关,官员兴办学堂的数量,已经作为考核官吏的重要内容。四川省,是当时全国毁寺庙办新学最力的省份之一,长寿县更是四川省的办学先进县。长寿县知县唐我圻,上任不到一年,便筹款80余串,设立蒙学80余处,因为“庙产兴学”成绩优异而连续获记三次大功,被作为办学典型而受到《东方杂志》的报道。当然,唐我圻之所以拼命推动“庙产兴学”,除了政绩考核的因素外,还与张之洞的私人亲情有关。因为,张之洞是唐我圻的亲姑父,唐我圻是张之洞的亲内侄。

唐我圻的推波助澜,加快了长寿毁庙兴学的进程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,长寿县有小学堂115所,这些学堂绝大多数都是设于寺庙。1928年,河街、双龙、太平、石堰、万顺等乡镇,都设有高小、初小班。1930年,增设鹿坪、晏家2所高等小学,全县另有初小学校88所。1949年12月长寿解放后,几乎所有小学仍是利用寺庙房屋作为校舍使用。

定慧寺在两度“庙产兴学”风潮中,被迫减少佛事,转而办学。从1913年“长寿县佛教会”设立于定慧寺的情况看,第一次“庙产兴学”风潮,对定慧寺的冲击,似乎不及第二次“庙产兴学”风潮严重。据民国三十三年《长寿县志·学校》记载:1929年,河街共有七所初级小学校,定慧寺是其中之一。到1931年,将七校并为一所初级小学校,办学地点仍在定慧寺。1947年2月,龙溪河水力发电工程处与中国火柴原料厂联合,以定慧寺原有的初级小学校为基础,成立员工子弟小学校,起名保育小学,占用校舍二间,学生多时达150人。

有专家研究,清末民初的两次“庙产兴学”风潮,引发了逐僧毁寺的汹涌狂潮,对于佛教的毁灭性打击,远远超过历史上著名的“三武一宗法难”。

固然,对于“庙产兴学”风潮的利弊得失,可以任人评说。但是,可以肯定地说,如果没有两次“庙产兴学”风潮的摧残,定慧寺断然不会沦落成现在的残破和萧条,响彻万里的定慧鸣钟,也不会成为长寿人挥之不去的遗憾记忆。

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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