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6日,记者从区人大常委会获悉,在人大代表持续呼吁关注下,《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管理条例》已经列入了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,目前,该部地方性法规正在紧张起草中,并力争2016年正式发布实施。
石刻保护形势严峻
大足石刻研究院专家说,但凡举世瞩目的文化遗产,都经历过历史的风刀霜剑,能够得以存留今日已属不易。而大足石刻作为世界文化遗产,通过一代又一代人坚持不懈地呵护,才成为了今天中国四大石窟中保护工作做得最好的一处。但由于大足石刻点多、面广、量大、线长,又受经费、人员、意识等问题的制约,保护之路充满了艰难。
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了解到,大足石刻保护形势十分严峻,特别是近年来风化明显加速。一方面,由于重庆地区海拔低、湿度大,且处于重庆——贵阳高酸雨区,大气环境对大足石刻的影响是造成大足石刻风化加速的重要原因;另一方面,大足石刻岩体均为砂岩,造像为摩崖造像,多处于开放式空间,历经千百年的风吹、日晒、雨淋、冷暖交替等自然因素作用后,目前已进入高速风化期,石刻保护形势十分严峻。
人大建议“立法”保护
2011 年大足建区后,区人大多次组织市、区人大代表了解大足石刻保护现状。代表们认为,大足石刻是全市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,其历史价值、艺术价值、科学价值不可替代,一旦毁坏就难以恢复。要保护大足石刻,就必须依法保护,原有的《大足石刻办法》部分规定受历史条件限制,个别制度、措施和手段已经不能适应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,亟待一部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法规对各方面进行调整和规划,用法律的强制力做后盾,来保证各项保护落实到位。
2013年,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了《关于大足石刻保护管理的建议》,经市人大转送后,受到副市长谭家玲高度重视,并立即作出批示:关于大足石刻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议很好!请市文广局和市文物局研究制定重点保护的专门措施送审。
区委、区政府以谭家玲副市长批示为动力,进一步加大了将大足石刻纳入立法保护的工作力度。持续开展了全国石质文物保护一号工程——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的本体修复,建设大足石刻监测中心,积极开展其他保护项目,召开大足学国际学术研讨会,扎实推进《大足石刻全集》编撰等。目前,委托西南政法大学草拟《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》蓝本已经初步形成。
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铭建议,要以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契机,借助市人大代表出谋划策、建言献计,力促《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》制定并早日出台。
“立法”完善六个方面保护内容
记者了解到,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,大足石刻保护与管理的相关规条将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法规,提高法律效力,并有望于2016年颁布实施。
即将出台的立法保护,将在《大足石刻办法》基础上修订完善六个方面的内容:一是经费保障机制,将建立大足石刻发展基金,为大足石刻保护提供更加充足的资金来源;二是减少大气污染对大足石刻的影响,建立延缓风化的保护措施,将划定大气污染控制区,强化对空气污染、粉尘污染、扬尘污染企业的管理;三是大足石刻生态原貌维持;四是强化文物安全,防止游客触摸、禁止无节制的拍照闪光;五是加强遗产保护队伍建设;六是加强合理利用,对游客开放区域,采取轮休制度或者限制游客数量。
黄铭说,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获得立法保护,是件利在当代、功在千秋的大事,要以此为契机,将其当作宝物一样呵护,传承历史文化。
记者 谭显全 通讯员 吕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