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河北省农业厅出台《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意见》,提出到2017年,实现10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休闲功能全覆盖,支持建设1-2个农业主题公园,培育10条特色休闲农业观光带。在此基础上,以环京津地区为重点,创建十佳现代休闲农业园区,推出30条以“农业、农村、农事”为特色的高品质农业休闲观光线路。
意见要求,把休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园区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协同推进。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要立足当地资源条件、区位特点和产业优势,组织编制当地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或指导意见。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在规划和建设中,要注重挖掘观光、休闲、旅游、采摘、文化教育等农业多种延伸功能,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,与园区同步规划设计、同步建设。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具有历史、地域、民族特色的生态观光、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园区、观光带和观光线路。
各地要按照农业部、国家旅游局关于休闲农业发展的各项规范要求,制定休闲农业行业标准和运行规范,建立统一服务模式、统一服务标准、统一标牌标识的“三统一”管理机制。
意见提出,发挥休闲农业在转方式、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,围绕特色产业发展,加强休闲观光功能培育和打造,促进产业融合。在现有现代农业园区基础上,增加科普、教育、示范、观光功能。在现有农产品加工、储运企业等基础上,结合传统农耕文化展示,建设休闲农业主题公园。在自然资源丰富、生态环境优美的古村落和新农村,鼓励发展农家乐等服务设施。鼓励星级宾馆、旅游公司等与休闲农业企业开展品牌联营、合作经营。
以环京津、环省会及中心城市为重点,支持地方选择自然景观优美、生态环境良好、现代农业园区集中、具有人文历史底蕴的区域,按照主题公园的建设理念和经营思路,建设一批农业主题公园,打造融现代农业园林景观与休闲、度假、游憩、学习为一体的农业休闲旅游综合体。2017年全省休闲农业接待量由2014年的5300万人次增加到1亿人次,年收入由44亿元增加到200亿元,经济、社会、生态效益显著提高。